2013年11月17日 星期日

有些事情,不能以此类推


检查了自己的成绩,才惊觉,差距如此大。
用了几乎两个小时半跑完前半部,而后半部却用了几乎四个小时之久。
同样是21公里,只是前半部和后半部的差别,时间就几乎是一倍啊!

那时候跑着,有留意时间,还想说,用了两个小时半,就跑了一半。
所以,剩下的一半,就应该再用两个小时半,总共五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了。

但我忘了,理想的背后,还有现实的考量。
忘了,脚的肌肉会痛,会怠慢自己的速度。

原来不能够以此类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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